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上学期学生评教事宜的通知

作者:中心 时间:2021-12-28 点击数:

各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启动2021-2022学年上学期学生对所开课程任课教师满意度评价的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评教时间为2021122817:00-20221317:00。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评教工作,及时通知并督促学生按时间要求参加评教,相关负责人必须熟悉评教流程,便于指导学生评教。

二、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教务管理平台系统,输入学号和密码。

第二步:点击教学评价栏目下面的“学生评价”进行评价,然后提交。所有科目完成评价方可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各教学班级由辅导员或班主任集体组织在教室统一参加评教,并由学院填写《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教统计表》(附件)于202215日前交纸质版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在组织评教过程中注意纪律,引导学生按评教指标对任课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干扰学生自主评教。因病假、事假不能统一参加评教的学生由学院安排督促学生自行完成评教。未参与评教的同学教务管理系统将默认无权登录

(二)评教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评教数据进行汇总,汇总后不再进行补评。评教过程中如出现特殊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三)分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的课程,理论和实践均需进行评教方可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教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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