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中心 时间:2021-09-30 点击数:

为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准确地了解、收集教学运行过程和日常教学管理的重要信息,以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扬教学民主,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学校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反馈中心,在学生中选聘教学信息员。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建立校院两级学生信息员制度。学校成立学生教学信息反馈中心,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负责管理;学院设教学信息反馈站,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管理。

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的选拔及聘任条件

(一)学校教学信息员在各学院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心认定。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2-3名校级教学信息员。各学院教学信息员由学院遴选、聘任,要求1个行政班级必须有1名教学信息员。

(二)教学信息员每学年递补聘任一次,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聘,并重新遴选、聘任。

(三)教学信息员的选拔与聘任达到以下条件

1. 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2. 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为人正直,办事公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 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条 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客观、公正地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教材使用等)的意见和建议。

(二)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方面,包括学校、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教学质量管理、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本专业的课程设置等的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学风状况,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参与、课外自习、课外作业、考风考纪等的意见和建议。

(四)反映学生对教学条件方面,包括教材、教学等场所以及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建设等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教学信息工作会议及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教风和学风方面的好典型。参与学校大型教学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六)认真填报《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表》(见附件),每月至少1次,及时反馈教学信息和信息员工作情况。

(七)协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各学院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一)教学信息反馈中心每年组织1次“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工作。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荣誉称号,并颁发相应证书。

(二)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解聘,并按相关纪律给予处罚。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丽师校〔2017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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