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
集中检查时间:2021年8月30日上下午,2021年9月6上下午。校级检查组在集中检查当天7:45到教学楼前广场的旗杆下集合。
分散检查时间:开学第一、二周。
二、检查方式
(一)校级检查
总负责人:朱桂香副校长,成员:杨丽萍、和赵涵、和秀华、蒋广锋、洪学典、刘平、邓丽萍、李桥春、段芳芳
(二)学院检查
负责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三、检查区域
校级检查组抽查所有的教学场馆,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实训楼、体育馆、篮球场、足球场等。
学院检查组检查学院管理的教学场馆。
四、要求
(一)及时反馈
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急需处理的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学院反馈处理。
各学院将第一周和第二周的教学检查工作报告(包括:组织检查的情况、总体状况、应该肯定的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分别于9月3日15:00以前、9月10日15:00以前交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楼217),教学和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于9月8日和9月15日分别发布第一周和第二周的教学检查通报。
(二)检查项目
教务处已通知教师上课时应该携带或具备的材料。
校级检查组根据实地检查、督查的情况,如实填写以下表格:《2021—2022学年上学期期初教学要件抽查情况登记表》《2021—2022学年上学期期初教学条件保障抽查情况登记表》《2021—2022学年上学期期初未按时到位教师督查情况登记表》《2021—2022学年上学期期初学生上课情况检查记录表》等。
学院可以根据实际制定检查项目和表格,材料自己保存。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