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启动2023-2024学年下学期学生对所开课程任课教师满意度评价的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评价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8:00-2024年6月28日17:00。
二、参加评教对象
本学期有课程安排的全体学生,包括本学期有课程安排的2024届毕业班学生。
三、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平台,输入学号和密码。
第二步:点击教学评价栏目下的“学生评价”进入评价界面,逐条点击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完成每一个选项进行评价,并提交。分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的课程,理论和实践均需进行评价,所有科目完成评价方可提交。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学生教学评价工作,及时通知并督促学生按时间要求参加评价,相关负责人必须熟悉流程,便于指导学生评价。
(二)非毕业班级由辅导员或班主任集体组织在教室统一参加评价。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在组织评价过程中注意纪律,引导学生按指标对任课教师和教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干扰学生自主评价。因病假、事假不能统一参加评教的学生由学院安排督促学生自行完成评价。未参与评价的同学,教务管理系统将默认无权登录。
(三)教学评价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教务处将对评价数据进行汇总,汇总后不再进行补评。过程中如出现特殊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