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第二级)之四:合作与实践

作者: 时间:2024-06-05 点击数:

四、合作与实践

合作与实践是在我国教师教育体系重构过程中,国家对教师教育培养机制改革和教育实践的质量要求,是课程教学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机制,对毕业要求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本部分考查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二是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和管理评价情况;三是教育实践双导师制度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协同育人、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导师队伍和管理评价5个二级指标。

4.1[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内涵解读

协同育人是毕业要求达成的重要保障,是从培养机制上支撑毕业要求中的实践能力类指标。该指标要求小学教育专业充分认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在师范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起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合力培养优质小学师资;要对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进行常态化的运行管理,做到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和合作共赢,能够有效促进学生教育实践、专业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校要按照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的要求,坚持为基础教育和小学在职教师专业发展服务,基本形成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考查要点

1.学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建立了稳定的协作关系,通过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明晰三方的权利与责任,三方合作有专人负责,经常联系,密切合作,形成“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能积极参与专业培养 方案的制定, 经常提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对师范生的教育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协同育人得到有效落实。

2.学校按照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的要求,加强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研究,搭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发展平台,为在职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基本形成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做到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开展重大教育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实现合作共赢。

3.学校建立协同育人管理机构,能够做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文档齐全。

4.2[基地建设]

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15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践基地

内涵解读

教育实践基地是协同育人的主阵地。该指标要求专业加强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已建立的小学教育实践基地应该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管理规范、保障条件充分,能够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小学教育实践基地要相对稳定,数量充足,能够达到规定要求;专业与小学教育实践基地建立了有效的合作关系,除了保证师范生教育实践之外,还能够在小学教育研究、校本课程开发、在职小学教师培训等方面进行合作。

考查要点

1.专业重视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建立小学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实践基地的遴选标准,能够加强对实践基地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专业建立的小学教育实践基地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相对稳定,具有明显的师资优势、管理优势、课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 在师范生实践教学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专业与小学教育实践基地在小学教育研究、校本课程开发、在职小学教师培训等方面能进行一定合作。

4.3[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它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不少于15课时

内涵解读

实践教学是师范生师德养成和能力培养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直接影响毕业要求的达成。该指标要求小学教育专业重视实践教学工作,建立健全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能够做到学科专业实践与教育教学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互相贯通,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和教育研究一体,并能够与课堂教学、理论学习等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实践教学所占的学分比例和时间安排要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的规定,具体安排科学合理,能够满足师范生体验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有利于师范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和实践智慧的生成;专业教育实习实行集中统一组织与管理,师范生在教育实习期间具有足够的上课时数,能够初步形成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

考查要点

1.小学教育见习、实习、研习和其他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与毕业要求的相关指标点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形成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在教学大纲中阐述清晰、准确。

2.按照教育实践目标设计实践内容、实践方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能够形成对实践目标的支撑,促成目标达成。实践内容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领域。教育实践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与实践内容一致,包括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表现的评价和学习成果的评价。

3.能够正确处理实践教学见习、实习、研习和其他教育实践活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使其形成一个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4.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学分比例和时间安排、上课时数达到规定要求。具体安排科学合理,能够做到统一安排与分散实践相结合,教育实习实行集中统一安排,以保证教育实践的质量。

4.4[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内涵解读

高质量的双导师队伍是师范生实践教学的质量保证。该指标要求坚持协同育人的原则,改变仅靠高校专业教师指导教育实践在人员数量和素质方面的局限,建立高校专业教师与小学优秀教师共同指导小学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专业配备的双导师数量充足,稳定性强,责权明确,能够有效地履行指导教育实践的职责;要加强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形成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的相关制度与具体措施,切实保证指导教师质量和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考查要点

1.专业依托“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能够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聘请小学优秀教师与本校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小学教育实践,建立并实行“双导师”制度。

2.专业“双导师”制度运行有序,数量充足,稳定性强,责权明确,分工合作,有效地履行职责,能够较好地保证师范生教育实践的质量。

3.专业重视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遴选标准和权利责任明确,培训、评价和支持措施得力。

4.5[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内涵解读

管理评价是对教育实践的有效管理和质量监控,以确保毕业要求的达成。该指标要求专业对小学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并能对教育实践重点环节实行有效的质量监控;要建立小学教育实践评价和改进制度,对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的运行情况和教育实践的实际成效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并提高教育实践质量;要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制定师范生教育实践评价标准,对师范生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等进行全面、客观、多元化的评价。

考查要点

1.能够建立教育实践管理和质量监控的相关制度,教育实践管理规范有序,教育实践主要环节的质量监控行之有效。

2.能够制定并严格执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持续优化教育实践模式,不断提高教育实践成效。

3.师范生教育实践考核评定标准具体明确,能够证明学生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能力达成情况。实践教学(包括教育见、实习等)任务能体现实践目标,及格标准与目标要求对应。



文章来源: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评估

网址:https://jxpg.njts.edu.cn/5056/li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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