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启动2021-2022学年上学期学生对所开课程任课教师满意度评价的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评教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17:00-2022年1月3日17:00。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评教工作,及时通知并督促学生按时间要求参加评教,相关负责人必须熟悉评教流程,便于指导学生评教。
二、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教务管理平台系统,输入学号和密码。
第二步:点击教学评价栏目下面的“学生评价”进行评价,然后提交。所有科目完成评价方可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各教学班级由辅导员或班主任集体组织在教室统一参加评教,并由学院填写《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教统计表》(附件)于2022年1月5日前交纸质版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在组织评教过程中注意纪律,引导学生按评教指标对任课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干扰学生自主评教。因病假、事假不能统一参加评教的学生由学院安排督促学生自行完成评教。未参与评教的同学,教务管理系统将默认无权登录。
(二)评教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评教数据进行汇总,汇总后不再进行补评。评教过程中如出现特殊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三)分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的课程,理论和实践均需进行评教方可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教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28日